全面抽查合格,但生产过程控制违规。网上曝出合肥钢岗香料包装脏乱,掉入罗生门。官方调查结果显示
11月16日,李视频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客户视频,反映安徽合肥港港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廉价过期原材料、生产条件脏乱差等问题。制作过程令人恶心,镜头令人震惊。
当天,这家生产不为大众所熟悉的炊具的企业登上热搜榜,并受到舆论质疑。该公司很快予以回击,称该视频是断章取义、故意抹黑的。视频拍摄者和被曝光者各自坚持不同意见,使得事件陷入罗生门。
11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相关调查结果,并对视频中反映的核心问题进行了回应。结果显示,港港祥公司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及成品,综合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但钢钢巷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已被责令停产停业。
双方对于视频是否真实存在分歧。
该网络视频是梨视频风生栏目原创,时长五分多钟。
视频显示,在合肥港港翔公司冷库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排骨已经快一年了,他们低价收购了十多吨,远低于市场价格。冷库里,夏天出汗,买多了,还没到保质期就坏了。场景转到配料腌制车间,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牛肉中注入了大豆蛋白,以增加重量。
视频中还反映了原料解冻后直接在水中腌制的问题。可以看到工作人员捡起地上的肉片,用手搅拌酱汁。有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多东西,怎么能这么干净呢?做饭的时候更脏。地板上到处都是油,东西乱七八糟。
针对视频中反映的问题,港港香料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原材料价格低是因为采购量大,不存在过期问题。视频只是在原料清理等粗加工车间拍摄的,之后还有很多工序。因此,该视频被断章取义,刻意抹黑。
记者在岗岗祥公司厂区门口的公示牌上看到,有两份瑶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结果记录。今年的报名日期为3月22日和10月15日。检查结果全部一致,处理结果全部通过,未发现异常情况。
钢钢巷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也向记者透露,公司看到视频后,找到了视频中被拍到的工作人员。有些话是他们说的,但有些话不是他们说的。
11月17日,梨视频发布了40多分钟的原创素材。丰盛栏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视频是经过严格审核确认后发布的,并对视频的真实性负责。
调查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视频发布后,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封存食品原料和成品、现场检查、抽样送检等措施,对涉事企业展开调查。
11月22日,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针对视频中反映的原料过期、牛肉注射大豆蛋白增重、冷藏温度设定不保持、生产条件脏乱差。
对于过期、无保障的原材料问题,调查显示,涉案企业均依法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库存排骨、牛肉、大豆分离蛋白等食品原料采购核查数据齐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或成品。检查近一年来冷库温度监测记录,未发现异常情况。 2018年,涉案公司采购的废排骨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均在保质期内(保质期为12个月),采购单价为20.5元元至22元/公斤。剩余库存排骨的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
对于牛肉中注射大豆蛋白的问题,合肥市食药监局解释称,大豆分离蛋白是常见的食品原料,可用于烹饪包装的生产。涉案企业将其用于牛肉蒸煮包的生产,并通过注轧或直轧工艺添加调味料,以改善口感和调味。
对涉案企业储存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共12批次)进行综合抽检结果也显示全部合格。
但调查还发现,涉事公司生产过程控制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生产车间地面破损、凹凸不平,有积水。二是生产过程操作存在违规行为。部分解冻物料直接接触地面;半成品在搅拌、腌制过程中掉落在地上,捡起后直接使用;酸洗材料和液体徒手转移,转移工具直接放在地面上;他们已经落地。托盘堆放在半成品上。三是人员卫生管理不规范。部分操作人员工作服不整洁,包装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包装作业时使用手机。
涉事公司因未按要求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被责令停产停业。此前,该公司也曾主动要求停产自查。
超过50% 的烹饪套件销售额来自外卖
甘港祥公司微信公众号显示,安徽甘港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蒸煮包装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食品生产企业。公司成立于2015年,目前拥有鸡肉、鸭肉、牛肉等数十种蒸煮包装产品。业务范围已覆盖30多个省份,形成了以安徽为中心、逐步辐射至世界各地的冷冻食品包装销售渠道。
在网上发布的视频中,安徽钢钢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冯洪武表示,钢钢调料袋产业位居全国第一,日产量达40万份,其中50%以上是外卖。华东地区月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主要消费群体为白领和学生。
至于安徽刚刚香公司与合肥刚刚香公司的关系,记者在合肥刚刚香厂采访时,不少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合肥港港香料公司共有3名自然人股东,均对安徽港港香料公司进行了投资。同时,合肥钢港香公司也是安徽钢港香公司的股东,股东类型为企业法人。
我们是否应该主动告知您烹饪套件的使用情况?
蒸煮袋具有口味均匀、方便快捷的特点。随着外卖行业的兴起和销量的增长,产生了餐饮行业对炊具的需求。然而,很多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吃的是加热的食品包装还是新鲜烹制的食品,很容易上当受骗。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
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但知情范围延伸到何种程度值得商榷。就使用烹饪套件而言,这是一种商业烹饪工艺。在烹饪套件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商家可以选择告知或不告知,并且没有义务主动披露。但如果消费者询问是否使用炊具,商家应告知,否则将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肥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郭震认为,商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和销量,使用炊具是可以理解的。消费者在选择餐厅时,可以通过观察店面环境、菜品价格等来预测菜品的质量,如果担心的话,可以询问更多信息,如果能接受,就可以再次就餐。
黄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唐春飞表示,消费者和商家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如果双方未就炊具的使用达成一致,且商家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质量合格,则合同已履行。义务。但如果有相关约定,例如商家明确说明烹调方式为新鲜烹制、独家秘方等,但实际上使用的是从企业购买的加热即食的烹调包,违反合同并涉及虚假宣传。以及其他问题。
虽然商家不需要主动告知烹饪套件的用户,但如果烹饪套件出现问题,商家必须承担责任。通过外卖平台下单的,外卖平台必须能够向商家提供合法信息。否则,不履行审查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郭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