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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的问题。
历史上作为“五刑”之一的仗刑,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板子”,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对于轻犯的处罚方式。仗刑实际上包括打背部和打腿部、打屁股三种。
影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穿着衣服打屁股,比如《甄嬛传》中的一丈红,其实都是编的。事实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即脱了裤子半裸受刑。
对于女子的打屁股之刑还是别有用意的。特别是宋明清三代还规定妇人如果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中国古代重视宗族关系,有时候族人会用扒掉裤子行刑来处理家族内部的男女之情,因为女人对名节看得特别重,这种刑法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比身体收到的疼痛还要更难以忍受,毕竟古代观刑的人比较多。
但是明代有一种例外
因为明代酷刑很多,比如剥皮食草、刷洗、秤竿、抽肠,还有黥刺、判、劓、割、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的刑罚。杖刑在明代根本是家常便饭。
根据史料记载,在明朝时期的廷仗是不需要脱衣服,而且还可以垫上棉布再受刑的,因为这些遭受廷仗的人都是当朝身居高位要职的官员,所谓:“刑不上大夫”,脱掉裤子也实在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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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仗刑”的时候,打屁股可是一个真正的技术活。
你不要小看打屁股这件事,在刽子手行刑的时候,那可是大有学问的。
当然了一般打屁股的时候,刽子手是不会让你全部脱光的,至少是要让被行刑的人,穿着一层薄薄的衣服的。
当然,到了冬天的时候,厚衣服是要脱下来的。只剩下薄薄的一层,这一层薄衣服尽管是穿在身上的,但是,打屁股的时候,是毫无意义的。
说白了之所以选择让犯人穿着衣服执行“仗刑”,就是为了考虑被行刑人的尊严。
毕竟人还是要点脸面的,尤其是在古代封建社会的时候,脱光了衣服,你说是不是太不像话了。
刽子手在执行“仗刑”的时候,对于被施行的人,他们也是有分辨的。
比如皇帝想要重惩的人,他们就会把你打的皮开肉绽,若是皇帝的意思是简单的教训一下,他们就会意思一下,轻轻地打上几棍子,完了了事,保准你是毫发无伤的,
我们不是说,仗刑的时候,是允许犯人穿衣服的吗?
1、什么叫杖刑?
杖刑,古代刑罚之一,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2、古代五刑有哪些?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3、杖刑多厉害?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杖刑分两种,一种是臀杖,打100下也不会有什么事,另一种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会内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
4、杖刑脱不脱裤子?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对这样的话题来说在古代犯了法的人,是必须要脱掉裤子打的,而对于电视影视剧来说当然不会让演员呈现出这样的一种状态了,都是趴在凳子上穿着衣服挨打,不过就是虚构的一种行为。
古代那些犯罪的男人都是脱掉裤子绑在凳子上直到屁股被打肿打烂开花为止,而女人则是撩起裙子打屁股,所以这也是一种丑陋的行为吧。
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面的人挨打都是趴在凳子上打屁股,只看到演员头上在冒汗在痛苦的呻吟,其实这一切不过都是电视剧作假,又有谁会真正的去要求别人打?那岂不是会笑话?
而影视剧当中是不会真正的按照历史去还原,毕竟来说那样会少儿不宜,有谁愿意光着屁股给别人看呢,再说审核也不会通过呀,所以当然会穿着衣服换打!
脱。
都得脱。
无论男女。
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动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
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女犯罪,也是要脱光了屁股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
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淫乱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娼妓斗伤良人,单衣受刑。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屁股(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屁股,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
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屁股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奸淫。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屁股。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自杀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
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
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就算为了体现真相,也要做些处理。就跟小龙女被脱裤子那一集似的,就是真要脱裤子露屁股,能让你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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