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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过斑马线被撞身亡(小孩斑马线发生车祸责任划分)

Time:2024-06-16 05:09:37 Read:179 作者:CEO

小女孩和老人对车打手势

车子不顾,撞倒了小女孩

小女孩过斑马线被撞身亡(小孩斑马线发生车祸责任划分)

车子碾过小女孩

小女孩一家人倒在地上

12月1日晚,深圳市宝安区河东工业路路口,一名4岁女孩跟随长辈走到斑马线一端。当她的长辈指着一辆缓缓驶近斑马线的汽车时,她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踏上了斑马线。谁也没想到,车子并没有理睬这个手势,继续开过去。车辆不仅撞倒了小女孩,还用左前轮碾压了她。当小女孩的长辈回头看到她时,瞬间崩溃,瘫倒在地上。

1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题为《泪流满面!孩子,我想再次牵你的手,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据新闻附带的现场视频显示,晚上11点左右。 12月1日,在一个路口,一名小女孩跟着长辈走到了斑马线的一端。她的长辈对着一辆缓缓驶近斑马线的汽车做了个手势。做了个手势后,他拉着小女孩的手,走上了斑马线。但车子并没有停下来,继续低速前行。车辆撞倒了小女孩,然后碾过她才停下来。小女孩的长辈也因车祸松开了她的手。当他转过身,发现小女孩躺在地上时,他瞬间崩溃了,瘫倒在地上。

这一幕让不少网友感到担忧。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也发布了这一消息,表情悲痛欲绝、泪流满面。多数网友谴责汽车司机过斑马线不给行人礼让的行为,并对女孩的经历表示遗憾。

随后,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发布了这一消息。 12月1日23时12分左右,河东工业路路口斑马线处,4岁的陈某在长辈的带领下过马路。张某某当时正驾驶一辆广东D6****小型车在宝安区新安街道上翻车,由南向北行驶。轿车左前头与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陈某身体相撞后,陈某摔倒在地,并被轿车左前轮碾过。最终他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

深圳交警通过现场勘察了解到,事故发生的路口是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夜间有路灯照明,有标志、标记、绿化带和护栏。经查看现场视频,行人过马路时向司机张某做了个手势,但张某并未注意前方道路的交通状况。

经初步调查,张某驾驶机动车时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状况,在人行横道处未停车给过往行人让路,导致事故发生。意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到行人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并让路。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行驶,遇到过马路的行人,必须让路。

深圳交警还提醒,给别人的车让路,自己会更安全;如果你给你的车让路,你就会更安全。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一定要时刻记住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让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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