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查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样品740批次,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29批次,11个批次样品不合格。 3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检查项目等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项城县恒源食品店销售的延津县绿康食品厂生产的一批根香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249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淘宝固始豫南特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批腊肉名义上由安徽朝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算)为2.1g/100g,标准规定不大于0.5g/100g。检验机构为CCIC中原农产品检验(河南)有限公司。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河南嘉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在淘宝黄县石盘屯乡石垒副食品店销售的连山大道肉香精,检出值为19万CFU/克,标准规定:不应超过10,000 CFU。 /G。检验机构为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据悉,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样品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查处;对涉及省内生产单位的不合格样品,已责令郑州、新乡、安阳、焦作、许昌、信阳、驻马店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案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其查处。查明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采取下架等措施。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并整改,并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